十二年國教基本內涵

首頁-新聞時事-十二年國教 引發聯考爭議-十二年國教基本內涵
 

  • 普及:針對15歲以上之國民,提供均等之教育機會。
  • 自願非強迫入學:提供足夠且多元就學機會,但尊重學生與家長的教育選擇及參與權,不強迫入學。受教育,是學生的權利而非義務。
  •  免學費:免繳學費,但仍須繳納雜費、代收代付費及代辦費。
  • 公私立學校並行:採公立學校與私立學校並行。對於獲學費補助私立學校,與公立學校之辦學需同受嚴格監督與評鑑,以確保教學正常與辦學品質。
  • 免試為主:國中畢業生75%以上免試入學進入高級中等學校,但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保留招生區內少部分(025%)名額,以供學校採特色招生方式,經考試分發入學(採學科測驗)或甄選入學(採術科測驗)。

參考資料: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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